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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我是个不知道身处几线的,大概离十八线都有距离的作家,或者我根本不配自称作家。出过几本小说,但我经常记不清楚那几本小说叫什么。

当她拉起牛仔裙的时候,我想起《绿毛姑娘》了。那是我在二十岁写的一本小说,它放肆极了。年轻人嘛,总以为绿色很先锋。而姑娘是先锋最好的载体,没有姑娘的先锋只会杀人。

我把绿毛姑娘拉回酒桌,流光和音乐把我们又包裹起来。

因为酒精总想把身体推离灵魂,所以我的身体和意识仅留着一些丝连罢了。

“你认得我?你看过我的小说?”我贴着绿毛姑娘的耳朵,努力地把话问出喉咙。

绿毛姑娘拨开脸颊上的头发,把脸凑到我眼前:“你真不认识我了吗?”

我使劲地晃了晃脑子,把她的脸颊扶在手心。

“操,特么是你!”说完,我抽回自己的手掌,甩给自己一耳光。身体被陈年积蓄的旧力一把甩出意识。

醒来的时候,阳光刚好,把她的脸照清楚,我终于记起了眼前的姑娘。她叫方知一,是我的学妹,以及校文学社旧交。

以前方知一根本不是眼前的样子。她那时候有个伟大的绰号,叫铁娘子。因为在文学社,她不太搞那些文邹邹的东西,却能把组织后勤工作做得井井有条。也因为她总喜欢一身硬朗牛仔。

怕弄醒她,我不太敢动弹。但晨起的**总比别的时候抖擞。我感觉它在尝试挣脱那疲惫的包裹。当它以某种形态站立起来的时候,我抱住方知一,翻过身子把她压在身下。她也顺势搂上我的脖子。我们的身体与意识,在晨光和摸索着前行的推托中,以成年人的方式彻底苏醒…

我点了根烟:“我以前怎么没注意到你身材这么火辣?”

“你以前多骄傲,哪里会注意到我!”方知一也点起烟。

我们赤诚地坐在阳台上,对着远处升起的朝阳,和人流。那些平日里成长驯化出来的拘谨,渐渐地套上我们的眼眸与手脚。

方知一穿好衣服,准备离开前问我:“那有姑娘的先锋会杀死什么?”

我拉上裤裆的链子,回头看了一眼方知一,又用食指指了指自己:“会杀死我啊,我自己!”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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