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就产生了一种 “依赖”,其程度可从极低到极高。
无论这种依赖程度是极低还是极高,当对一个人或多个人行使权力时,就意味着承担起了一份责任。一旦承担了这份责任,你就要对那个人或那些人的遭遇 “负责”,可能是因为你错误地行使权力(对他们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也可能是因为你疏忽了自己的职责。
当所产生的 “依赖” 程度非常非常高时,相应的责任也会非常非常重大。
我举个夸张点的例子,希望能有所帮助。
有一条古老的荣誉准则是这样说的:
“如果你救了某个人的命,那么在你的余生或者对方的余生里,你都要对这个人负责。”
你不能把人从死亡边缘救回来,然后又任由他们饿死。你必须照顾他们,因为你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所以你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