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讨在充满爱意的支配 / 臣服(D/s)关系中,讨好行为与真正臣服之间的差异。在此先作几点前提假设:双方关系健康且彼此相爱,主导者尊重对方并重视获得同意,臣服者亦有相同诉求。

当然,现实情况各不相同,本文观点并非适用于所有场景。我将从自身视角分享经历,相信读者能够从中汲取有用经验,并应用于个人生活。
讨好行为指的是个体在一段关系中,通过付出自我来影响对方,以满足自身某些需求。这种行为试图让伴侣以特定方式行动,却不直接表达自身欲望或需求;有时甚至完全放弃自身需求,优先满足伴侣。但其本质都是为了获取某些东西。
而臣服是指在双方协商确定的界限内,臣服者自愿将生活中的部分控制权让渡给主导伴侣。
我曾对沫沫说过以下这番话,内容直接摘自当时发给她的消息:“在我看来,你一直都有臣服倾向。问题在于,你对每个想成为你主导者的人都表现出臣服,这让你容易被那些只想利用你的人操纵和控制。我希望你能将这份臣服倾注于我,因为我是你可以信任、绝不会辜负你的人。”
几年过去,在撰写了数万字关于 D/s 关系的内容后,我意识到一个重要问题:我曾将沫沫的讨好行为错误地归类为她臣服特质的一部分。
环顾四周,观察其他 D/s 领域的作者和社交媒体账号,我发现这种混淆十分普遍。事实上,在我们的 D/s 关系中,这两者也曾未被明确区分,而这一问题最近给我们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
臣服如何演变为讨好
我曾说过,我们的关系并非平等关系,而是领导者与追随者、主导者与臣服者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沫沫毫无权力,恰恰相反。在我们的关系中,我是更渴望新奇体验、乐于尝试的一方,而沫沫相对保守。由于我们重视双方自愿的 D/s 关系,沫沫实际上拥有很大话语权,因为她对新体验的低需求决定了许多 “界限”。
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有独立需求和欲望的个体。在自愿的 D/s 关系中,她完全有能力表达自身需求和底线。因此,尽管我们在关系中的权力平等,甚至她的话语权可能更强,但我拥有决策权。
然而,如果她不主动运用这份权力表达需求和底线,就可能被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或忽视自身需求。这正是臣服转变为讨好的关键节点。若我对此毫不知情,就会在无意中利用她;换言之,她让我在未经她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可能越过了她的底线。这样一来,我们双方都在进行非自愿的互动,这对作为臣服者的她既不公平也不健康,对身为她主导者的我同样如此。我的本性是引领和承担责任,但如果她不主动表达,她会觉得我在利用她、无视她的界限,而我却可能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存在问题,直到她突然因长期积累的不满而态度大变,甚至连她自己都未察觉情绪的逐渐累积。
臣服与讨好的本质区别
臣服是一种主动的状态,是臣服者选择将生活的某些部分交由信任的主导者掌管和引领。而讨好本质上是无声的,讨好者通过自认为(大多是潜意识)能让伴侣以其期望方式对待自己的行为,来获取爱或关注。通常表现为一味迎合对方需求,完全忽视自身需求。
健康的 D/s 关系会将双方的权责明确表达:主导者负责掌控,臣服者选择服从。讨好行为则是隐晦的,讨好者希望主导者以特定方式对待自己,于是通过行为去 “诱导” 对方。
在我们的关系中,我负责掌控、引领和决策,这是我喜欢的状态;沫沫则得以放松,展现女性特质,享受无需掌控的情感自由,这也是她所追求的。我们在追求关系发展上拥有平等的权力,而我有权将共同的期望化为现实。只有在达成共识后,我才会对她行使决策权。即便她选择被动、被拥有、被控制,这本身也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正如 Rush 乐队所言:“若你选择不做决定,其实也做出了选择。” 正是缺乏主动选择,或未将选择清晰沟通,才区分开了健康的臣服与不健康的讨好行为。
讨好如何滋生怨恨
我认为,讨好行为是 D/s 关系中怨恨产生的核心原因,也是我们关系面临挑战的重要因素。举个例子:沫沫发现自己需要更多独处时间,过去六个月里大量时间都待在一起。她一味迎合我的计划和安排,既未维护自己的需求,有时甚至都未意识到这些需求。而我对独处的需求低于她,且每天比她早起数小时,已有足够个人空间。我按照约定尽力主导生活,但对她而言,这种迎合逐渐累积,最终转化为怨恨。直到压力无法承受,矛盾爆发。事后反思,我清晰看到整个过程:她在情感和身体上逐渐疏远我,试图满足独处需求;我也意识到自己忽视的迹象和处理不当之处。但当时我们都未及时解决,最终隔阂渐深,她甚至开始质疑我们的关系是否不健康、是否存在过度依赖。
通过主动表达终结讨好
讨好行为看似被动、顺从,实则是试图隐性掌控局面、满足自身需求或逃避面对需求,本质上是具有操控性的行为,与自愿的 D/s 关系伦理相悖,不应存在于我们的关系中,必须予以消除。
对沫沫来说,主动表达需求并不容易。她成长过程中未被培养主动争取和批判性思考的能力,也从未将主动表达与臣服联系起来。如前文所说,我自己也曾混淆她的臣服与讨好行为,某种程度上,我也有责任引导她表达需求,即便这对她而言并不容易。我习惯主动掌控局面,这也让她更不愿直面自己缺乏主动表达的问题。尽管我的主导源于爱和善意,但我默许了她的讨好行为,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将其误认为是臣服。
随着我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我发现关系中还有其他类似模式,也存在讨好行为与双方共识相冲突的情况。她虽同意让我主导,但仍常表现出抗拒和矛盾。如果是真正的自愿同意,不应存在这些问题,除非这些抗拒源于其他方面积累的怨恨,或她实际上并未真正同意,只是表面应允。因此,在我们的关系中,我们会警惕怨恨情绪、对既定协议的抗拒,以及不必要的矛盾,并努力探寻根源,避免未来矛盾激化。
讨好行为在 D/s 关系中的危险后果
最后一点,讨好行为最危险的影响在于它可能渗透到双方口头或书面的自愿协议中。风险在于,臣服者给出同意或许并非出于真心,而是放弃了自身需求。这甚至可能导致臣服者因讨好心理而非真实意愿,完全接受关系中的臣服角色。这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整个关系建立在谎言之上,原本相爱的关系可能因一方误解的权力交换而岌岌可危。理论上,一方可能认为这是充满爱意、自愿的 D/s 关系,而另一方却觉得自己遭受虐待、被操控、感受不到爱,而唯一的迹象只有表面下逐渐积累的怨恨和矛盾。
结语
真正的臣服只有在主动表达需求和欲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未表达的需求是健康权力交换关系的毒药,最终会让双方都感到不快或陷入不健康状态。若不加以遏制,不仅会破坏 D/s 关系,还会摧毁关系背后的爱情。通常我会说,主导者有责任具备领导能力和洞察力,掌控 D/s 关系的走向。但在避免讨好行为这件事上,臣服者更应主动表达需求,警惕怨恨情绪的滋生,并及时沟通。没有她的主动表达,我无法以双方自愿的方式引领她;没有她真正的同意,我得到的只是服从,而非真正的臣服,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