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的字母圈play常有个死结——很多人会问:“如果我爱ta,我怎么下得去手?又怎么会舍得让ta痛苦?”
我个人的哲学观比较偏边沁的“功利主义”,所以我是这样认为的:
1、肉体上的痛苦值(-)和精神上的愉悦值(+)是可以相加的;
2、相加的结果为正,则该活动的总体收益仍是正向的;(例如:下位方虽然身体承受痛苦,但很快乐,仍想继续,不想停止)
3、相加结果为负,则该活动转为负向收益,需及时停止。(例如:下手太重,痛苦实在大于了内心愉悦,遂喊安全词叫停)
换言之,如果适当的痛苦能够带给partner远超该痛苦本身的快乐,我是会为了ta去做的。

最开始的问题在我这里也会变成——
“如果我爱ta,我愿意为了ta,做所有可以让ta感觉愉悦的事情。”
我们还可以试想这样一个反例(来自我邮箱里的投稿,之前直播也念过):
A非常喜欢卧室里适量的痛苦、羞辱和疼痛。
但ta的爱人B却对ta非常好,相濡以沫,举案齐眉,即使在卧室里,也对ta恭恭敬敬,对任何粗暴的行为嗤之以鼻。
其实B是非常非常好的人。
A在与ta相处时,物理意义上的痛苦值完全没有,是完全正的(+);
但精神上的愉悦值却开始变负(-),因为内心的欲望一直得不到满足。
最终A选择了与B分手,因为得不到满足的欲望使得精神负值持续扩大,最终导致这段关系的总体收益变负。
虽然B非常温柔,但A心里却认为ta不是合适的伴侣。
亲密关系是两个人私密的事情,它有无数种形态,没有对与错,只有合适与不合适。
所以我认为在亲密关系中,最重要的不是去扮演一个刻板印象中的角色,而是去认真聆听对方的需求,理解对方需要什么。这样对自己,对关系的质量而言,也许都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