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脚,
可以恰恰好好的放在他的手掌上。
01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盯着他看了许久。
后来和他一起走在路上,我们会被旁人盯着看许久。
因为他实在是太高。
高得像一颗松,扎满了刺。很多个子高的人都略微有些驼背,他却有种美而自知的挺拔感,声音听起来闷而厚,站得很远似乎都能感受到他的胸腔共鸣。
后来我趴在他的胸前,那种震颤感更为强烈。
我说你震得我内出血了,要是我性格难缠点儿,现在就喊你赔钱。
他眯了眯眼:“哪儿出血?”
我深谙世故,明智的选择了爬起来,跳开一丈远。
我在人群里等校车。类似于那种景区的观光游览车,供学生搭乘,在宿舍和教学楼间往返。
一哄而上的人群很快挤满了座位。
他沉吞吞地跨上去,坐在最后一排,一个人就几乎坐满了两个人的位置。
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没挤进去,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红着脸问他:“同学……我能和你挤一挤吗?我快迟到了……我很轻的。”
旁人闻言都回头看他。女孩子长得并不差,眼睛因为着急有些泛红。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抱歉,我有女朋友了。”
我看了看他淡定的脸,女孩尴尬得耳朵都红透了。
司机吆喝一声,车缓缓开走。
他抬头瞥了我一眼。
02
我们不在同一个系,两个人都宅而沉闷,按理说是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却在一次舞台剧演出上狭路相逢。
灯光晦暗,深蓝色影影绰绰,所有人都像浸在水族箱里,唯有一束柔和的橙黄笼罩着台上两人的肢体。
在角落里的我似乎能感受到演员细腻的皮肤质感。我恍然间觉得,他们并不是在舞蹈,而是在相互爱抚。
我并没有自己的partner。灯下亲昵的两人,男舞者的双手抚摸过女人的受力点,那样的缠绵悱恻,柔情似水。他们演绎着温暖,我有些鼻酸。
同样在黑暗里,但他比我惹眼的多,因为即使是坐在地上,他也比旁人高出许多。灰色卫衣看起来很柔软,包裹着他宽阔的肩。光线像一条平直的线,我从此端望过去,彼端的他忽远忽近,看起来分外干燥清爽。
表演进入高潮阶段,乐声紧锣密鼓,那些复杂的穿插和动作,像温水,慢慢穿透我。
我打了个冷颤,把自己缩得更紧。
黑暗给予我安全感。
在回程中,我与他乘同一趟公交,在同一个站点下车。快到闭寝的时间了,我匆匆往校内走,一双黑色匡威在我面前站定。我诧异地抬起头。
他的声音像是从胸腔里直接掏出来的。
“加个联系方式吧。下次一起去看。”
在回寝室的路上,我心情尚未平复,揣着他的微信,像揣着一个小小的烫手山芋。
坦白属性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并没有等到下次表演时再约见,隔天就一起吃了日料。榻榻米着实是委屈了他,小小的寿司在他那里显得有些可笑。
我们沿着学校的湖散步,走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坐在情人椅上相顾无言。我在他的左手边,懊悔自己的不善社交。如果我是俏皮活泼的那一卦,也许现在可以坐得离他更近一点。
分别时他并没有说什么,轻轻拥了拥我,三两路人投来目光,我想,多半是因为他吧。我埋在他的衣服里,像他的阴影。
两个单身的小众爱好者成为伴侣不是稀奇事,他不乏追求者,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恰好的恰好,因为bdsm而幸运。
互相解渴罢了,我想,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欲望负责。
03
我固执的认为他更喜欢娇小玲珑的女孩子,巨人士兵看腻了自己船一样的鞋,于是乎偏疼那些精致的小手小脚。
我对此表示很理解,那些盈盈一握的小鞋子,多可爱啊。
他闻言,圈拿住我的脚腕,拎起来将手掌贴上去,从足跟到足尖,恰好吻合。
第二次去看表演,我们是一起去的,坐动车去了邻市。
场地的灯色温暖了许多,有些可亲的质感。我们挤在一起,乐不可支。
那些逐渐在视野里消失的光亮被他的怀抱吞了进去,握在一起的掌心变得汗腻腻的。我悄悄抽出来,在裤子上擦了擦。
他洗了头,头发粗黑,固执得几乎能将帽子顶起来。
我恍惚了一瞬,想伸手摸摸他的鬓角。想看这些鬓角慢慢变斑白的时候,他会不会变成一个步履蹒跚的驼老头儿。
想看他老了,脾气是不是还那么傲慢,那么臭。
想看那双恰好的手掌,多年以后是否会变得干瘪粗糙,是否还会与我严丝合缝。
伴奏进入尾声,我晃了晃头,努力把那些小小的心思都甩出脑袋。
一旦去爱,就变得不可爱了。
虽然,我真的很想,很想做他的小拐杖呀。
飘摇红裙子被轻轻放了下来,因剧烈的舞蹈动作而生出很多的褶。小小的,皱巴巴的女孩落进男人的臂弯里,像一个蘸满砂糖的小新娘。道具玫瑰跌在一旁,在相拥的两人身边,孤单得有些凄婉。
侧眼看了看专注的他,我再次把自己缩了起来。
我并不能确定他的感情,我本身是一个惯于回避型恋爱的人,如果他后退一步,那么我就后退九十九步,再把门关上。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说什么,秉承一贯的话少,只是不知何时,他贴过来,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我动了动手指,挠挠他的掌心。
他回头看我,瞳仁黑亮,像一只毛茸茸的小海豹。
“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啊?”
我被他的耳语吓了一跳,脸差点撞在一起。
他贴过来,坚定而清晰地重复了一次:
“做我女朋友吧。”
另一个我直挺挺地倒下去,boom一声,炸开了无数香料、糖果、兔子……所有美好的东西。
他也是喜欢我的呀。
他喜欢我呀。
04
从初见的时候开始,他就注意到我了。
女孩躲在角落里目不转睛的看演出,还时不时的回头看他,蹑手蹑脚的样子特别像一只小松鼠。他登高望远,尽收眼底,低低窃笑。
下车时,他做了好大的心理建设才下定决心找我要微信。
我伸手锤他:“那你当时干嘛表现得那么冷酷!”
他挠头嘿嘿一笑:“我也害羞嘛。”
“那后来散步的时候你为什么也不讲话?!”
“…我 我紧张啊…”
这是两个现代人之间古板的约定,我们互相替对方隐瞒着,又填补着。年轻的两具身体搂抱在一起,似乎能跨过这世界上所有的坎。
长腿一掠,他夹住我。忍耐不易,他以击打来发泄。
一张一翕的挤压,那不是惩罚,是推送我进入乐园的密码。
高大的男人仅仅是站在那里,就像一座辉煌城池。那些深浅的巴掌,情绪的宣泄,他莽撞得像初恋。
我爱看他失去理智的一面,因为只有那样,我才能短暂的,完完全全的拥有他。
我们买了很多玩具,一个个试过去。两人紧贴在一起,小小的玩具像一粒正在发芽的种子。
有一个词叫中流砥柱,嗯,大概就是那个样子。
他低头看着丛林里的植物生长,互相渗透汁液,根部慢慢交杂在一起。
我看着他的脸,那对浓密的眉眼,那里面有我。
然后突然被握住了,他轻轻用指甲挠过去,顺着足心的纹路,一点点耕耘出川坝。指甲和肌肤间那一点小小的阻力,痒得要命。
他轻轻吻了吻我的Jiao心。
温热的鼻息扑过来,那样软,软得像一簇重量恰好的绒毛。
然后他非常理直气壮的和我讲,每个男人都馋它,只不过是隐性和显性的区别罢了。我锤他,说这不是你抱着它的借口,我才不要因为这种蠢理由失宠。他拧了我一把,我说你怎么还拧人呢,跟个娘儿们似的。
巴掌疾风骤雨。
怪我多嘴。
05
坐在他的腿上,我轻轻笑了出来。
他鼻尖蹭了蹭我,意思是,笑什么笑。
我回蹭他:“我想起那个在校车上被你拒绝的女孩子。”
“怎么。”
“没怎么。”
我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
•END•
作者:slow
最新评论
我
确实很纠结
我可以吗
想知道文章中的所有密码是啥?
我就喜欢四爱小说
写的真好
遇人不淑,看得我好难过。
我理解的sm本质上还是平等的,不平等只是一种默契,否则就不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