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在卧室喜欢被打屁股,刚开始我还心疼她,后来有次喝了酒就很粗暴,但是她明显很爽,一边喊我主x,一边说要一辈子做我的xx
。但后来第二天白天,我继续喊她xx,让她喊我主x,她又不肯了,还有点生气,是怎么回事?是我哪里没做对吗?
”
以上来自一位读者的留言。

其实这个问题还挺典型的。
先说结论——
一个人在私人领域的xp再卑微再特别,也不代表ta在公共空间里可以随时被贬低,被歧视。
这个结论非常非常重要。
之前英国有位女权主义者,盖莱斯,因为被扒出私下里有受虐倾向,去BDSM bar找男人,而后被抨击被声讨,被开除女权运动籍。(具体文章看这里:这是一份让你不再纠结“M属性”的回应(づ′▽`)づ)
这是因为大部分人抱着和上面那位投稿者一样的想法:“你晚上都喜欢对着男人摇尾乞怜了,白天还装什么装?你怎么去争取妇女权利?”
但事实上,拥有自由选择、实践自己xp的权力恰恰是平权的体现。
李银河老师在《虐恋亚文化》里提出过一个观点:卧室里的事基本上与真实世界不相干。(具体文章看这里:【干货】dom:“我命令……” sub:“命你个头……”)
一个人在卧室里既可以做统治者,也可以做屈从者,既可以选择平等关系,也可以选择不平等关系,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喜好;但在性的领域之外则依然人人一样平等。
这里的卧室指的就是私领域,卧室外指的就是公共空间。
因此投稿者完全不用为女朋友第二天在公领域的翻脸不认人而困惑,她没有打你已经算好的了
。
即便私领域的权力让渡让她再爽,也不意味着你可以不经同意,将这种不平等带入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许多人对“bdsm”存在许久的一大误解就是——似乎只要一个人是sub/m,喜欢被贬损;那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贬损ta,ta都应该觉得爽。
最典型的论调就是“你不是m吗?装啥呢?心里其实喜欢死了吧?”
事实上这完全是两码事。
希望投稿者能明白,女朋友在卧室里表现给你看的,是自己隐秘的xp喜好,而出了卧室,则需要你尊重她的社会角色的公平与不可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