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显示,认为“只要有爱情就可以有性”的占27%,“只要能结婚就无妨”的占11%,“只要双方愿意就行”的占45%,可以说,当代大学生对情感和需要的尊重大大超过了对婚姻形式的遵从。性是两人同意分享亲密的感觉。虽然很多人只是“让它自然发生”,但是,可能会有无法挽回的结果。性的发生要求当事人事先有成熟的考虑——因为它涉及责任。尤其是对于一个在经济上尚未独立、心理上尚未足够成熟、对自己的行为还缺乏负责能力的大学生而言。
在决定是否要有性行为之前,请先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有的男的认为女性穿着暴露,与男性单独共处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双方有亲密肢体接触等等行为就是女性暗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这些“我以为”真的意味着“她2同意”吗?同意问题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对“性同意”的讨论,不止于性行为发生需要得到许可,还包括围绕着“性”的性别,权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审视等等 罗翔
在初审法院中,法官告知陪审团,如果被告人对被害人同意的相信不是基于合理的基础,那么它就不能作为辩护理由采纳,于是三位被告的强奸指控成立。随后,他们提起了上诉,上诉法院维持了有罪判决。最后,案件被上诉到最高法院(即上议院),法院虽然在最狭隘的基础上维持了此案的有罪判决,但是它认为初审法院对于强奸罪犯罪心态的指示是在误导陪审团。同时它作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判决,即对于被害人同意的认识错误,即使是不合理的,但只要是真实(的,那就可以排除强奸罪的主观心态——故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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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爸爸来了
是双呢?
很喜欢你的观点!
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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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姐姐
不同年齡的組合都有,也都很正常,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所以不用太過擔心。 就我的觀點來說,如果你不想做任何事情,或是覺得自己難以接受,不必勉強,請直接跟對方說。 他並沒有權力要求妳拍照,公布任何事情,除非妳自己也同意這麼做。 對於如何更加服從這個問題, 或許你們可以暫時停止彼此的角色,談論自己能接受的底線,以及願意嘗試的項目。 這件事也能定期進行,比如每週的某個晚上,談論上週是否有任何感到不適或是不愉快的部分,以及希望對方如何表現。 妳可以表達自己已經盡力了,或是無法接受什麼部分, 也可以知道哪個細節讓對方覺得自己在敷衍,這些事情需要什麼調整等等⋯⋯ 然後,最後提醒一下,妳不必勉強自己做任何事情,包含暴露自己的隱私,除非妳同意並且信任對方, 如果你覺得他侵犯到你的隱私,或是任何過界的行為,請直接告訴他。 我個人想告訴妳,除了你們彼此都同意的時段或是情境,妳並不是無尊嚴的奴隸或是寵物, 如果發現任何不對勁或是直覺不對,也可以要求暫停或是暫時離開, 如果有不確定的地方、可以用紙張紀錄下來,並且在固定的討論時間拿出來確認。 抱歉⋯⋯,因為難得點到今年的發文,有些多餘的擔心,所以多打了點字。 我有的囉嗦,希望不會嚇到人 祝各位玩的開心
这种看法一点也不m,完全是直女对大肌肉猛男的yy。作为一个m,没有权利纠结这个,而且也不应该纠结这个吧,她们更多是得逆来顺受,甚至追求一种反差,对方明明很弱、很丑,却仍被他支配的羞耻感觉。